菏泽跻身全国再生资源回收试点

    近日,记者从菏泽市商务局获悉,35个第三批国家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公示结束,菏泽市成功申报为国家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获批试点之后,有望争取到最高5000万元的国家财政资金扶持。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落实国家有关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政策的有力措施,该项目的成功申报,将规范菏泽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为当地经济增长作出更大贡献。同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可直接减少环境污染及“脏乱差”现象,改善城市卫生状况和市容市貌,树立更加洁净优美的菏泽形象,有利于增强市民珍惜资源重视环保的意识和提高卫生文明的素质,从而为菏泽市建设文化旅游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该项目实施结束后,通过商务部验收,有望争取到最高5000万元的国家财政资金支持。

    近几年来,菏泽市再生资源回收总量和回收率逐步攀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基础扎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菏泽市商务局科学制定了《菏泽市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3)》,今年将主要完成全市集散交易市场、加工分拣(中转)中心、社区(村)回收站点的设计、选址、环评等前期工作,同时对目前“散兵游勇”式的走街串巷回收方式进行引导、整合和规范,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并出台《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14年底,全市通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形成回收体系完备、回收站点规范、服务周到文明的回收体系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