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废品回收 社区里玩“垄断”

    废品回收不再走街串巷,而是和物业公司签约常驻小区,这已经成为大多数成熟社区的惯例。然而这种管理方式也带来了“行业垄断”:新社区管理严格却长时间找不到合适的废品回收人员接管、自家小区里废品收购的价格普遍低于市价等等。面对小区居民的实际需求,物业公司应该提供怎样的服务,又该如何管理维护小区的秩序呢?

    居民:想卖废品找不着人 价低也得接受

    家住红桥区北开花园的秦女士向记者介绍说,刚搬进来的时候,小区里曾经有一个收废品的,后来就再也没看见。因为是新房刚办入住,搬家的比较多,经常会剩下一些空的纸箱子,在找不到回收者的情况下,好多人就把这些纸箱子暂时堆在楼下,可是这么一来就经常出现纸箱子被人拿走的现象。

    “小区物业有门禁,所以收废品的一般都进不来,除个别时候能在门口碰上一两个,一般想卖东西的时候都找不着人。况且卖废品的时候东西都比较多,洗衣机、冰箱的空盒子又比较大,很少有人愿意搬出来卖。”秦女士说。

    找不到人及时将废品收购,这样的情况在一些刚入住的新小区时有发生。不少居民提出,物业公司应在对小区治安严格管理的同时,满足业主这一方面的需求。

    在南开区晨熙公寓,居民赵女士又向记者反映了有关废品回收的另一个问题,“我们小区的废品回收价格普遍比外面低。”

    赵女士说,自己搬到小区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据她了解,小区里的废品回收价格比外面要低得多,“茅台的空酒瓶,外面能卖到50块钱一个,在小区里就只给30元。要说平时卖得最多的报纸、塑料瓶,也都比外面便宜不少。上一次应该卖六七十块钱的东西,结果只卖了38块多。”

    和赵女士反映的情况类似,记者在一些小区了解到,在小区里卖废品,价格都有点低。一些居民表示,物业将小区的废品收购承包给了个人,就好像被“垄断”了一样,“把废品拿出去卖很不现实,别人进不来,就只能卖给他了。也不是为了这块儿八毛的,就是说这事。”赵女士说,碰上这种情况,居民也只能无奈接受,毕竟小区里只有一家废品回收点,不卖的话只能堆在家里。

    而另外一些居民,对于所在小区物业公司采取的废品承包制度却十分看好。业主张先生指出,物业指定专人收废品,对加强小区的管理有好处。“不能因为个别业主的个别需求就放松对小区的管理,让收废品的人随意出入。我看用这种承包的方法管理起来就很规范,既方便了大伙儿,也维护了小区的秩序和安全。”

    “据我所知,承包人承包小区的废品回收业务,每年需要向物业交一部分承包费用,他们挣点钱也不容易,废品本身也不值什么钱,不用这么斤斤计较。”张先生说。

    物业公司:

    提供联系方式

    维护小区秩序

    面对业主物回方面的需求,北开花园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已经签约专职的废品回收人员,业主如有需要,物业可向业主提供其联系方式上门服务。

    在邮电公寓等社区,废品回收已经作为一项专职的服务类别出现在物业公司给业主提供的服务卡上,“一般物业公司都会事先向业主提供本小区废品回收承包人的联系方式,以方便业主需要时使用。”邮电公寓物业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和物业公司签约常驻小区,这已经成为大多数成熟社区废品回收的惯例,特别是在管理严格的高档小区,物业公司为了维护小区正常的秩序,一般都会指定专人来承包小区的废品回收业务。

    名城新苑社区物业张经理表示,小区居民有这样的需求,物业公司在满足部分业主需求的同时还要维护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指定专人承包其实是一个两全之策。“小区物业指定废品回收商并限制其他废品回收商进入,是为了限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小区,保护业主的利益和财产安全。”至于承包人入驻小区需向物业公司交纳的部分费用,张经理则表示,物业公司不会收取承包人过多的费用,收费是为了约束承包人,以防其中途离开以致小区废品不能及时处理,或者对小区环境造成破坏,因此具有押金的性质。

    律师说法:管理费应属于全体业主

    天津耀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瑞解释说,物业公司有指定一家废品回收单位或个人进小区的权利,但必须征得全体业主同意,尊重业主的选择权。物业公司向废品回收人员收取的管理费用应属于和用于全体业主,不是物业公司的经营收入。业主如对此质疑,可通过业委会要求物业公司公布其此项管理收费和支出明细,如遭拒绝,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楼下堵管道楼上粪便横流 物业公司赔

    2011年5月30日,任先生家中卫生间下水道突然涌出污水粪便,足有一二十厘米深,屋内地板、家具均被泡。后查知原来是楼下的业主将下水道堵住了。因与楼下业主及物业公司无法达成赔偿协议,任先生将楼下邻居高先生及小区物业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任先生诉称, 2011年5月30日上午10点,我的卫生间下水道溢出污水粪便,室内达到10-20厘米深,屋内地板、家具均遭浸泡。经查原来是居住在一楼的高先生因为管道漏水私自将其卫生间管道堵住了,且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而物业管理公司不作为,疏于管理,侵害了原告的人身权益,对其管理的物业设施没有勤加检查﹑维护,给我造成了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高先生及物业公司赔偿我财产损失共计1.4万元。

    “我只要求法院确认高先生对此事负有责任,但我们楼上楼下住着,就不要求他进行经济赔偿了”,庭审时,原告任先生明确了他的诉求。

    高先生辩称,任先生房屋受损与其无关,他仅是将自己房屋的管道封闭,并不影响任先生的生活。物业公司辩称,任先生的损失他们并不知情,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现任先生的房屋因排水管道堵塞而被污水浸泡受损,该排水管道属该小区公共部位,被告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服务单位,未尽到对该管道的管理、维修和维护义务,应当承担对任先生财产受损的赔偿责任。

    而高先生作为楼下业主,其将房屋卫生间内下水道口自行封闭,应告知楼上业主任先生,使任先生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发生或减少财产损失,但因高先生未履行该告知义务,对任先生房屋内财产受损亦存有过错。故物业公司与高先生应当依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任先生在本案中并不要求高先生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对高先生所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予处理。据此,判决物业公司赔偿任先生各项损失6400元。

    本期话题

    我家废品怎么处理?

    年后不少家庭都选择进行一次大扫除,估计能清理出来不少易拉罐、礼品盒之类的废品,如何处置它们成了难题。堆在楼道里怕引起火灾,招致邻居的不满。卖给收废品的又得等到休息时间。你是怎么处理这些废品的?

    丢丢妈:我朋友说我最近算是中了“孩子毒”了,凡事都是以她为主。最近说是手工课需要纸夹板和塑料瓶,明明知道用不了多少,还是帮她留了好多,堆在窗台上很不像话。不过俺家丢丢算不算变废为宝呢?

    流行色跟风我先行:垃圾和废品要处理好,按发达国家那样进行分类是必须的,另外一些小区可以引入社会上的废品回收公司参与,垃圾分类和废品回收再利用应该是有利可图的事情。

    豆豆DDH:节后收拾收拾东西回学校,准备把初中的教科书卖了。结果收拾了三个钟头的柜子,最后一问价格,心里着实凉了半截,估计那堆书都卖了也买不了一本新教材。赌气没卖,却发现没有地方放,还是收到了床底下。着实希望教科书能循环使用!

    羽之心是:过年的时候家里攒了不少包装盒,有茶叶盒、水果盒,还有一些肉制品的礼品盒。趁着周末有时间我整理了一下,然后卖废品,没想到只卖了2元钱。木头的茶叶盒收废品的竟然不收,节前礼盒都是上百元,节后卖废品,均价4毛!